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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國投集團關于原市振興鄉村集團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發布日期:2021-12-21】 【閱讀:次】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8月31日,市委巡察五組對市振興鄉村集團有限公司開展了巡察。2020年8月7日,根據市委關于市屬國有企業重組整合的通知精神,市振興鄉村集團定位為市屬重要二級企業,歸并為市國投集團的權屬子集團;市委巡察五組于2020年10月17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推進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保障。市振興鄉村集團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在巡察反饋會后,第一時間成立由集團主要領導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的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集中整改以來,集團領導班子先后召開集團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1次,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12次,專題部署、研究和推進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
          (二)對標整改任務,落實責任分解。市振興鄉村集團領導班子堅持問題導向,深刻反思存在的問題,深挖問題根源,主動認領責任,對照問題清單,把自己擺進去,把責任擔起來,把整改落實工作作為首要任務,切實負起整改主體責任,有序推進整改工作。集團及各子公司、各部門全面認領巡察反饋5個方面15項共67個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整改臺賬,逐項明確責任分工,任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到人,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反饋問題事事有回應、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推動整改實效。市振興鄉村集團堅持實事求是,按照“當下改”“長久立”有機結合,既堅持立行立改并抓好鞏固提高,又注重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長效整改。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財,下大力氣組織制定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細、落小、落實,在推動整改中增強領導班子凝聚力、戰斗力,轉變干部作風、提升工作效能。集中整改以來,建立和完善的制度12項,內容涵蓋黨務人事、行政管理等方面,以長效機制推動問題整改常態化、長效化。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況方面
          1.關于學深學透不夠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切實提升認識。集團領導班子深刻反思,切實提升認識、提高站位,于2020年11月5日召開中心組專題學習會議,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10月11日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認真開展專題研討,深入領會講話精神,切實學深學透。二是完善學習制度。修訂完善振興鄉村集團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并制定年度學習計劃,把抓好新思想學習與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使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常態化、制度化。三是落實學習制度。2020年及時跟進學習并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開展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20次,傳達上級重要講話及會議精神10次,圍繞鄉村振興法規政策、黨的建設政策條例、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工作等方面提出貫徹落實意見18條,保證了中央方針政策、上級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
          2.關于助力鄉村振興力度不夠,自營產品銷售占比逐年下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聚焦主責主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振興的重要論述,堅持綠色興農、品牌興農,集中圍繞實施“333工程”,搭建扶貧、產業、服務三大平臺;構筑海洋產業、食品農業、糧食安全三大板塊;聚焦產業、資本、項目發力,助力鄉村產業振興。2020年以來,帶動本市大洋鄉崇興村大米、仙游仙水鳳山大米、涵江廣宮線面及本地特色桔柚、葡萄柚、文旦柚等農產品銷售。積極推動以本地產品為主的“南日島”、“南北洋”品牌,實現莆田商品的商業價值。二是大力開發銷售渠道推廣銷售莆田名優特產品。目前已開發銷售渠道:線上渠道(壺蘭鄉村平臺、淘寶、抖音小店、全閩樂購直播帶貨等)及線下渠道(各地展會、扶貧館、全市工會、駐京辦、駐深辦等各地莆田商會),整改以來累計開展29次產品推廣。三是豐富自營產品線。結合扶貧政策、鄉村振興政策,集團主動深入我市特色產品村,挖掘特色產品。優化自營產品和扶貧產品比例,截至2021年11月累計銷售自營產品品類162種,自營產品銷售占增長到62%。
          3.關于推動“壺蘭鄉村”等平臺經濟發展成效不明顯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整合業務,優化資源。已將停運的“南日島商城”業務平移至“壺蘭鄉村”平臺。進一步優化“壺蘭鄉村”平臺,目前平臺歸集了土地流轉、農村電商、鄉村文旅、放心食品供應、黨建+鄉村鄰里中心、科技特派員服務、龍頭企業監測等功能。二是提高平臺的覆蓋面,提升平臺業務量。在做好放心食品平臺大宗食材配送業務的同時,積極引入中央廚房業務,增加平臺的業務量,提升平臺使用效率。2020年升級提升放心食品供應平臺服務,平臺毛利率由3.3%提升至6.6%。2021年中秋工會福利采購完成銷售額845萬元,采購單位包含市直機關、全市各縣區單位近400家。三是剖析原因,推動整改。把提高平臺流量、增強平臺效益作為硬指標、硬任務,組織相關業務人員全面深入調查摸底,切實掌握莆田市鄉村產業現狀,以市場為導向,重點圍繞鄉村服務業和鄉村商貿業做好平臺功能性建設,依托“壺蘭鄉村”平臺,先后開展“全閩樂購”、“農特產品進社區”、“家電普惠”、“莆田·枇杷”北京推介活動等,暢通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渠道。2020年“壺蘭鄉村”平臺交易額達6640萬元,銷售額達3187.13萬元。
          4.關于主責主業聚焦不力,超出公司章程原定經營范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集團班子主體責任。組織班子成員及各子公司、部門學習《莆田市國資委所監管企業投資管理辦法》、《莆田市國資委關于印發所出資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投資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投資管理制度,對非主責主業項目嚴格做好充分論證,逐級上報審批,確保做到一項目一審批。二是找準企業發展定位,進一步聚焦助力鄉村振興主責主業,明確集團主營業務,以資本保值增值為總體目標,以創新為導向,主動招商,加大策劃,引進一批好項目、大項目,切實提高企業經營效益。三是針對投資的樟林片區房地產項目占用財務資金問題,該項目已委托國投湄控公司建設,已于2021年開工建設,預計2022年開盤銷售,從而實現效益增收,財務成本回收。四是針對超出公司原章程經營范圍的對外投資問題,已對市振興鄉村集團投資發展部經理謝某某予以提醒談話處理。
          5.掃黑除惡工作不夠深入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提高思想認識。2021年1月12日集團領導組織召開掃黑除惡學習專項會議,全體職工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壓實責任,提升廣大干部職工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知曉率和參與度。二是方案再完善。修訂完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實施方案,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謀劃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要求,通過加大宣傳力度、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加強線索摸排等舉措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制度化常態化開展。
          6.落實“六?!比蝿者€有差距,無法滿足早市凍豬肉的銷售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組織全員學習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罩甘揪?,充分認識凍豬肉投放工作在“六?!比蝿罩械闹匾?,責任公司和業務部門進一步履職盡責,確?!傲!惫ぷ鲗嵭?。二是加強溝通。組織專人與兩家代儲企業對接溝通,代儲企業已回復承諾函,明確表示凍豬肉投放將提前準備、及時投放、保障供應。三是加強管理。業務人員靠前服務,精簡投放流程,縮短審核材料時間,做好采購方與供應方的對接聯系工作,確保了凍豬肉按時投放,保障采購方早市供應。
          7.關于組織機構不夠健全,部分子公司在換屆選舉時未設支部書記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學習。集團領導班子帶頭重新學習《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等規定,進一步提升黨建業務知識,確保集團黨建建設。二是組織立行立改。經多次協調,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重新進行干部調配。截至2020年12月,城廂糧食購銷公司、涵江糧食購銷公司已按程序完成支部書記選舉工作,南日海洋集團已調配黨員擔任法定代表人,待市國投集團統一調配新書記人選,實現應配盡配,強化支部堡壘作用。
          8.關于議事決策機制不夠完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制度。2020年12月集團修訂印發《莆田市振興鄉村集團有限公司議事規則(暫行)》,進一步明確決策原則、決策規則、決策范圍、決策程序、決策紀律等五個方面內容,現已嚴格按照制度要求召開會議。二是轉變思想。組織集團領導班子及各部門負責人對新修訂印發的議事規則進行學習,加強議事討論的意識,進一步增強議事的氛圍。三是規范程序。切實做好議題前置審核流程,會前預發會議材料,進行溝通醞釀,認真收集議題建議,形成議題安排表,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主要領導審定。巡察以來,會議決策充分發揚民主,議事氛圍不斷濃厚。
          9.關于請示報告執行不夠到位,內部資金借貸未向市國資委備案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報告制度。按規定及時報告及報批,10筆未備案融資事項已全部向市國資委補充備案。二是加強培訓。組織振興鄉村集團財務及其他業務相關人員集中學習《“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報告清單》,明確需向市國資委報告的事項及具體報送時間。三是加強風險防控和資金監管。安排專人負責內部資金借貸匯總和監督,嚴格按照市國資委規定的流程執行,確保企業資產的合理運作。
          10.關于落實“九個納入”還有差距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員工工作考評制度》、《2020年度下屬子公司績效考核辦法》、《意識形態工作納入中層管理人員考核管理的實施方案》等制度,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員工工作考評和年度子公司績效考評范圍,通過修訂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細化工作責任,形成良好的意識形態管理和考核工作機制。二是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企業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2021年度黨建工作思路。三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巡察以來組織學習意識形態相關內容2次,開展專題會議3次,研究制定《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實施辦法》,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落實到位。
          11.關于陣地管理有待加強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學習培訓,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刻認識意識形態領域斗爭所面臨的復雜性,牢牢掌握意識形態領域主導權和話語權,提高業務人員信息審批管理意識,加強公共領域宣傳載體管理能力。二是研究修訂《公共領域宣傳載體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公共領域宣傳載體的管理。三是嚴格落實公共領域宣傳載體內容“審簽制”,逐級審批,嚴格把關,杜絕審簽單缺少簽字等情形。
          12.關于網絡輿情處置機制不夠健全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建公司網絡評論員隊伍,指定專人每天登錄網站、微信平臺查看留言、轉發情況,確保及時發現并妥善回應社會輿論。二是修訂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應急處置預案》、《重大輿情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指定分管行政業務的領導為集團新聞發言人,進一步建立健全網絡輿情處置機制,規范新聞應急處置、重大網絡輿情處置等意識形態工作,嚴格按照相關制度開展意識形態工作。三是加強和改進集團新聞輿論工作,充分發揮公司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媒介,宣傳企業各類發展、建設和文化信息。同時加強與市委網信辦、市委宣傳部的聯系,配合輿情發布工作,引導輿情的正面發展。
          13.關于對外投資風險把控不嚴,在某項目前期未開展盡職調查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重新學習《莆田市國資委所監管企業投資管理辦法》、《莆田市國資委關于印發所出資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投資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投資管理制度,對非主責主業項目嚴格做好充分論證,逐級上報審批,確保做到一項目一審批。二是已由上級主管單位牽頭完成集團投資管理制度修訂,并嚴格落實制度執行,進一步規范了投資行為,防范投資風險。三是加強對已投資項目的日常監管,定期查收包括南京新希望產業投資中心在內的項目公司財務報表及經營活動報告,跟蹤項目運營情況。四是針對南京新希望產業投資中心盡職調查問題,投資風險把控不嚴問題,對時任市振興鄉村集團計劃財務部副經理黃某某予以提醒談話。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情況方面
          14.關于文風不夠樸實,部分文字材料存在抄襲、弄虛作假現象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作風建設。于2020年12月24日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從思想觀念、工作作風上找根源、抓整改。二是規范發文流程。由振興鄉村集團行政管理部牽頭做好公文審核把關,對重要文件字斟句酌、反復推敲,并由分管領導親自審核把關,從源頭上加強管控。三是全面自查整改。對集團報告、工作計劃和總結等材料進行梳理,進一步規范公文行文管理,對不符合工作實際的文件內容作出修正,確保文風端正。四是針對該問題,對振興鄉村集團紀檢監察室副主任蔡某某予以提醒談話。
          15.關于督促檢查流于形式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標落實整改。對子公司問題整改開展回頭看,針對公務接待不規范問題,修訂《莆田市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建章立制3個:《莆田市南日海洋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制度》、《莆田市南日海洋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財務費用管理辦法》、《莆田市振興鄉村新能源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試行)》,進一步抓好有關經費使用、公務接待等財務方面的規章制度“廢、改、立”,健全有效規范的配套制度,推動作風建設的長效化制度化。二是完善監督機制。制定印發莆田市振興鄉村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工作要點,明確對整改情況及建章立制工作進行跟蹤督促。三是全面開展檢查。于2020年末成立綜合大檢查專項小組對子公司2020年以來開展的各項工作進行綜合大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存在六大類49個問題,并于2021年2月對綜合大檢查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督促整改到位。
          16.關于項目運作能力不足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投資管理,嚴格落實投資管理制度,對500萬以下的投資項目要認真做好投資效益分析,并規范項目實施流程,重大投資在500萬以上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并報國資委批復后實施。二是強化投資業務人員對相關制度的集中學習或自主學習,加強對《莆田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所出資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管理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委員會關于印發<部分審批事項權責清單>的通知》、《莆田市國資委關于印發“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報告清單的通知》等制度的學習,做到應知應會、業務熟練。三是嚴格選擇具備較好基礎、有穩定市場收益和良好發展前景的項目,做好前期可研及市場調查,確定盈利預期好的項目后再引入扶持資金,注重扶持資金投資收益的可靠性和持續性。同時,嚴格落實項目后評估、年度投資效益分析等措施,對長期經營效益不佳的企業要啟動預警機制。
          17.關于民生實事推進不力,市糧食聯合儲備庫主體工程建設滯后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積極對接涵江區行政主管部門,協調推進解決進糧庫庫區道路、庫區泄洪及污水管網等問題,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經多次發函督促,代建單位已提高建設效率、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加班加點按時完成糧庫建設任務。莆田市糧食聯合儲備庫于2020年8月移交至四家使用單位,各糧庫使用單位也于2020年底之前完成儲備糧輪換的進倉任務。三是加強業務學習,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建設工程代建合同》和《莆田市建設工程標后管理規定》,提高工程監督管理能力。四是因民生實事推進不力問題,對時任莆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某某予以批評教育。
          18.關于涉嫌規避公開招投標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自查自糾。集團下發《關于立即組織開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子公司開展自查自糾,徹查類似問題。巡察以來,未發現類似情況。二是梳理問題原因。該項目由市駐北京聯絡處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和程序建設,經集團與市駐北京聯絡處進行梳理核查,項目服務小組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對項目招投標全程進行“回頭看”,分清責任,明確整改責任人并作出深刻檢討。嚴格要求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程序,加強項目審核把關與事中事后監管。三是加強監管審核。自巡察以后工程建設項目由集團派駐子公司監事會負責工程招標過程監督,招標全過程材料經業務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移送振興鄉村集團綜合業務部備案。四是加強業務學習。組織工程人員召開工程招投標專題學習會,認真學習《中國政府采購法》、《莆田市建設工程標后管理規定》以及集團工程投資管理相關制度,切實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19.存在“量身定制”,展陳布展工程存在傾向性、排他性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招標文件編制審查。由集團綜合業務部牽頭,督促各項目單位成立項目專項小組。加強對招標文件的編制審查,以及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嚴格審核合格投標人資格條件、評分細則等,避免設置可能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條款,堅決杜絕在招標文件中設定各種排他性條款。二是加強工程招標監管。對招標代理機構的選擇、招標文件的編制、評標定標、合同簽訂等各個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管理,并按項目建設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公示,依法依規接受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三是加強制度學習。召開《建設工程招投標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講座,并組織各子公司工程人員學習《建設工程管理規章制度》《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規定》等文件,督促各項目公司在招投標活動中加強建設管理。四是督促各項目單位成立項目專項小組。加強對招標文件的編制審查,加強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不得對應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歧視待遇或者限制,務必確保公平公正。五是因該項目同時存在未按規定設置下浮率、面子工程等問題,對市振興鄉村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某某予以提醒談話。
          20.關于項目驗收把關不嚴,南日供應點業務樓室外附屬工程多支付工程款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收回多支付附屬工程款。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同意以撥付主體工程進度款作為退回多撥付附屬工程款,并于2020年11月3日退回對抵到位,追繳資金問題已經整改到位。二是加強政策學習,組織全體職工對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進行系統學習。三是加強軍供站規章制度建設,在軍供站成建制劃轉給市發改委的過程中,針對軍供站工程招標、施工、驗收環節中存在的不足,全面補充完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軍供站工程建設管理。四是因對工程現場管理履職不到位,造成項目驗收把關不嚴問題,由軍供站黨支部對該項目負責人林某某予以批評教育。
          21.關于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獎金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收回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和獎金。針對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獎金問題進行清查,列出違規發放的人員名單及金額,收回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和獎金27.58萬元。二是組織學習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省人社廳《關于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等文件,強化規范津補貼獎金發放意識。嚴肅財經紀律,確保各項費用依法依規發放。三是因履職不到位,造成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獎金問題,對莆糧集團財務負責人劉某某和時任莆糧集團人力資源部經理戴某某予以提醒談話。
          22.關于超范圍發放平安獎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收回超范圍發放的平安獎。列出超范圍發放平安獎人員清單,已全額退回超范圍發放平安獎合計8.92萬元。二是集中整改后,集團嚴格執行八項規定、財經紀律及各類獎金發放規定,規范獎金發放管理工作。三是因超范圍發放平安獎問題,對振興鄉村集團計劃財務部副經理張某某、時任振興鄉村集團計劃財務部副經理黃某某予以提醒談話。
          23.關于超權限進行黨內表彰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收回超權限發放獎金。經振興鄉村集團及下屬子公司核實,2016年至2019年期間,振興鄉村集團黨支部組織表彰優秀共產黨員和黨務工作者共13人,其中共發放獎金5人次,合計金額為5000元,于2020年10月底已全數追回所發放獎金。二是修訂獎勵制度。于2020年11月25日修訂《員工獎勵制度》,對相關優秀黨員的獎勵條款進行刪除。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功勛榮譽表彰條例》,進一步引導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努力爭先創優。三是因未履職到位,造成超權限進行黨內表彰問題,對時任振興鄉村集團黨群工作部副經理鄭某某予以提醒談話。
          24.關于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在專項資金中違規列支費用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退回違規使用資金。對違規列支專項資金重新核實,并于2020年12月2日全部退回市財政局。二是強化專項資金使用規范學習。組織財務人員對《莆田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莆田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進行學習,強化專項資金規范使用認識,筑牢“??顚S谩币庾R,規范合理列支專項資金。三是開展糾錯責任談話。因履職不到位,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問題,對時任南投公司(南日海洋集團前身)總經理陳某某予以提醒談話。
          25.關于資金管理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子公司的資金使用。強化各子公司資金管理,規范審批流程,減少企業財務成本,增強資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強對財務相關人員的教育,提高資金安全管理及風險管控意識。
          26.關于財務報銷不夠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公務接待現金支付、車輛維修、辦公用品采購沒有審批單等問題,組織認真學習《業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制度》《辦公用品管理制度》,規范接待、維修、采購事前審批,嚴格執行填報程序。二是針對住宿發票無明細清單逐一倒查,要求差旅人員按規定補齊差旅明細清單,強化規范財務報銷。三是加強培訓。振興鄉村集團聘請福建普和會計事務所有限公司作為財務顧問,定期組織開展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全面提高財務人員思想認識和業務能力。四是充分發揮內審作用,定期組織開展“三公”經費檢查。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方面
          27.關于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黨建工作。于2021年1月12日召開振興鄉村集團黨建工作專題會議,集團主要領導就2020年黨建工作進行回顧總結并對2021年黨建工作作了具體的部署指導,實現黨建工作與企業經營管理“兩手抓”。二是建立長效機制。制定黨建工作要點,把黨建融入集團業務工作全過程。集團黨總支及下屬各黨支部每年定期組織召開黨建專題會議,對全年黨建總體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作出安排;每年召開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會議,盤點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履職盡責情況;定期對下屬黨支部開展督促檢查,著力夯實黨建基礎,實現黨建工作常態化規范化。
          28.關于支部換屆不及時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核查。針對支部換屆不及時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按照規定及時組織開展支部換屆。目前集團黨總支下轄各支部均已完成換屆。二是組織學習。各黨支部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及《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切實提高換屆選舉思想認識。三是巡察以來,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規定,對任期屆滿的黨支部,提前6個月提醒做好換屆工作。嚴格按照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程序及時向上級黨組織請示黨支部換屆工作,做好組織生活,提高黨支部管理水平,2021年5月,完成換屆選舉支部1個。
          29.關于黨費未足額繳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及時補繳。領導班子成員于2020年6月按照規定對黨費進行補繳,足額補繳金額合計5035.80元。二是開展學習。于2020年12月組織下屬黨支部開展黨費收繳相關業務培訓,并轉發市國資委關于黨費繳納基數的通知,明確相關績效等應列入黨費繳納的計算基數,進一步強調黨費收繳標準和要求,提高業務水平。三是規范收繳工作。在每月主題黨日活動中開展黨費收繳工作,并按要求及時足額上繳市國資委黨委,確保黨費收繳工作落實到位。
          30.關于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振興鄉村集團班子成員于2020年11月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前,深入學習《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堅持問題導向,廣泛征求有關單位及干部職工的意見,并在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勇于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紅臉出汗的效果,切實提升民主生活會質量。二是嚴格落實好規定要求。下發《關于開展組織生活會的通知》,黨員干部凡接受組織函詢、問責的均要在組織生活會上作出說明和批評,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執行不打折扣。三是時任莆糧集團黨總支書記張某某在2020年11月25日其所屬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上對受到誡勉處分事宜如實作補充說明。
          31.關于“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提高履職意識。針對個別領導班子成員未及時上黨課問題,振興鄉村集團領導班子深刻反思,提高認識,嚴肅對待,2020年嚴格落實領導班子上黨課要求。二是針對個別黨支部支委會召開不及時問題,集團于2020年11月12日發函給荔城發改局,請他們督促荔城糧食購銷公司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舉一反三,各黨支部全面排查“三會一課”制度執行情況,各支部均已于2020年10月底全部完成查缺補漏。四是于2020年12月組織下屬黨支部開展“三會一課”等黨務工作業務相關培訓,熟悉掌握工作環節和要求,達到鞏固效果。五是巡察以來振興鄉村集團加強指導督促所屬各黨支部嚴格《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規定落實“三會一課”相關制度,共開展督促檢查1次,對相關問題現場提出并改正,確?!叭龝徽n”制度執行到位。
          32.關于民主評議黨員不嚴謹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20年11月巡察專題組織生活會前,組織全體黨員深入學習《中央組織部關于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意見》,會上強調要切實結合黨員日常表現,完成對黨員的客觀評價。二是下發關于2020年度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通知,明確各支部黨員民主評議等次條件和比例,各支部制定民主評議黨員方案、明確工作程序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落到實處。三是于2020年12月7日組織下屬黨支部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業務培訓,明確評議等次條件及比例,確保不再出現此類現象。
          33.關于黨內稱呼不夠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政治學習。振興鄉村集團所屬各黨支部于2020年11月的巡察專題組織生活會前,組織黨員深入學習《中央關于黨內同志之間的稱呼問題的通知》,提高思想認識,保證組織生活會開展更加嚴肅、規范。二是開展業務培訓。于2020年12月7日組織下屬黨支部開展黨務工作培訓,明確在開展黨內學習活動中,黨員之間互稱“同志”,并加強記錄規范,避免出現此類現象。
          34.關于選拔任用程序執行不嚴謹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由主管單位統一修訂完善《中層干部任用管理暫行規定》,針對推薦環節進行補充規定,明確落實談話推薦、民主推薦的具體要求和列為考察對象的條件,嚴格按照定向推薦和非定向推薦的相關規定,采用規范的方式統計民主推薦票數,在實施過程中積極充分聽取廣大職工群眾的意見,努力為集團選拔群眾公認的符合干事創業精神的干部。二是認真學習法規條例,提升整體業務水平。2020年11月組織振興鄉村集團領導班子、中層干部及人事業務部門重新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2020年11月26日振興鄉村集團及子公司人事業務部門進行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切實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35.關于回避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業務學習。于2020年11月振興鄉村集團領導班子、各部門各子公司組織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于2020年11月26日振興鄉村集團及子公司人事業務部門進行學習培訓,加強人事經辦人員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回避制度的思想認識和應用,并要求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做好民主測評情況統計。二是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要求涉及與會人員本人的研究事項,會前通知相關人員進行回避;涉及人事相關事項和議程的,本人必須回避,確保不再出現此類現象。
          36.存在“三超兩亂”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截至2021年1月12日,已全部免去并調配9名總經理助理,并撤銷子公司總經理助理崗位。二是振興鄉村集團領導班子及中層以上干部于2020年11月5日學習市國資委文件《關于加強和規范企業組織人事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三是結合市屬國有企業重組整合,按照重要二級公司內設機構設置的要求,嚴格按照規定合理設置機構崗位和職數配備干部。
          37.關于壓力傳導不夠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定期召開會議。制定印發《莆田市振興鄉村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工作要點》,各子公司定期開展政治生態分析會,查找短板弱項,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二是開展廉政責任談話。制定下發《莆田市振興鄉村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進一步規范落實黨風廉政談話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嚴格按規范做好“兩表格一記錄”,開展廉政責任談話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集團主要負責人對班子成員進行廉政集體約談,各班子成員對分管部門、子公司負責人開展廉政責任談話,進一步提升廉政責任意識。2020年度共開展廉政責任談話51人次。三是嚴格問責處理。對各子公司因未按規定召開黨風廉政分析會、開展廉政談話,導致廉政風險升級,甚至引發違紀違法問題的,嚴格按規定開展執紀問責。
          38.關于“關鍵少數”監督缺失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暢通舉報渠道。集團對外公布來信、來電、來訪等多種舉報方式,加大明查暗訪和懲戒問責力度。二是加強業務學習。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前往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跟班學習,提高紀檢監察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升監督執紀問責能力。三是強化監督履職。集團制定了《莆田市振興鄉村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責任清單》,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分析會,傳導責任壓力,強化監督責任擔當。四是加強警示教育。2020年10月,集團以“反腐倡廉”為主題,以提高黨員干部廉潔意識為重點,組織開展了“線上‘云’宣傳,廉潔書法作品展示,參觀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為內容的“廉潔文化月”系列活動,通過廉潔文化的熏陶、滲透和引導,強化黨員干部的廉潔從業意識。五是嚴肅執紀問責。在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和上級紀委監委的監督和指導下,持續加強對下級黨組織和黨員的執紀監督問責工作,目前已開展3次“一案一整改”,深刻反思案發原因,查缺補漏,補齊管理中存在漏洞。
          39.關于落實“三轉”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轉變思想。集團把推進“三轉”工作作為落實“兩個責任”的重要內容,制定印發2020年度莆田市振興鄉村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工作要求,明確職責定位,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監督執紀問責,把查辦案件作為最基礎的職責,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二是積極作為。不斷改進監督執紀問責方式,準確把握和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堅持抓早抓小,從小事抓起,從平時抓起,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初始階段。2020年度共開展檢查3次。三是深化“三轉”。充分發揮“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職責,把力量聚焦到主業主責上來。自2020年8月后,紀檢監察室未再參與工程招投標、人事招聘任用等監督業務外的工作。
          40.關于“探頭”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前往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跟班學習,創新工作方法,把握查辦案件工作的主動權,盯緊發生在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積極加強線索排查,提升案件查辦能力。二是針對已出現監督不到位問題,積極整改,充分發揮紀檢監察作用。三是于2020年12月24日開展綜合大檢查,重點對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疫情防控、選人用人、安全管控、工作效能等六個主要方面開展檢查,發現存在49個問題,于2021年2月對綜合大檢查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督促整改到位。
          41.關于信訪件辦理不夠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查缺補漏。振興鄉村集團紀檢監察室向當事人了解核實情況,并將筆錄存入該案案卷。二是開展自查。對2016年以來的信訪件進行全面梳理排查,進一步規范、準確處置信訪問題線索,尚未發現有存在不規范的問題。三是加強業務學習。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前往上級部門進行跟班學習,進一步熟悉規定和程序,強化信訪件審核辦理,做到事實清楚、結論準確、程序規范、處理恰當,提高執紀監督能力。
          (四)其他方面
          42.關于展陳布展工程項目未按規定設置下浮率,規避了財政審核、工程質量監管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補齊監管短板。針對本應按工程類進行招標,而實際以打包形式納入貨物采購類進行招標問題,組織相關人員加強業務研究,深化政策理解,主動向住建、財政、采購辦、工程辦等部門咨詢,厘清采購類項目和工程類項目的分界,并嚴格執行相應的項目招投標流程,履行財政審核及質量監督等程序。二是嚴格規范設置下浮率。對于委托招標代理編制的招標文件,認真對照有關范本要求,嚴格審核把關,避免業務上過度信賴咨詢代理機構,確保工程下浮率按規定執行。三是加強制度學習研究。組織全體職工召開工程招投標專題學習會,認真學習各工程項目管理相關制度,切實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四是開展工程建設管理整治提升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自查自糾、學習招投標相關規章制度、開展“回頭看”工作總結等,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嚴格做好招投標文件的把關。五是因履職不到位,造成未按規定設置下浮率問題,對科技服務公司董事長陳某某予以提醒談話。
          43.存在違規將業務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招標管理規范學習。2020年12月10日組織項目經辦人針對工程項目、物資采購項目集中學習振興鄉村集團規章制度,2021年2月4日組織學習市國投集團工程建設相關文件,2021年3月17日項目經辦人參加學習《建設工程招投標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講座,認真學習各工程項目管理相關制度,切實提高對工程項目、物資采購招投標管理的嚴肅性的認識,嚴格按照集團規章制度執行。二是加強在項目建設推進過程中的督促和監管。組織人員開展自查自糾,形成對合同、招標文件及資質要求開展聯合審查,強化過程監督機制。三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督。嚴格按照《莆田市建設工程標后管理規定》,對現有在建項目開展項目動態管理及標后管理監督對照。四是嚴肅組織紀律。鑒于該項目為市政府下達,時間緊任務重,在業務發包過程中經集體決策,未發現有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且沒有造成經濟損失,對時任南日海洋集團總經理林某某予以通報批評。
          44.關于部分工程前期項目直接委托設計編制單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標整改落實。下發《關于立即組織開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組織人員隨機抽查項目材料。重點強化工程前期項目管理,按照上級主管單位規章制度要求,對勘查、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下的,實施單位可自行決定直接指定承包單位或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方式確定承包單位業主單位,并進行事后備案,加強對流程的監管,確保依規依法辦事。二是組織各子公司項目經辦人員集中學習規章制度。于2020年12月10日組織項目經辦人集中學習振興鄉村集團規章制度、2021年2月4日組織學習市國投集團工程建設相關文件、2021年3月17日項目經辦人參加學習《建設工程招投標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講座,切實提高對工程項目、物資采購招投標管理的嚴肅性的認識。三是完善項目建設制度,健全監督管理機制。研究印發《莆田市振興鄉村集團建設工程標后管理規定(暫行)》,加強在項目建設推進過程中的督促和監管。四是鑒于該行為未違反國家法律要求(采購服務達50萬以上必須進行招投標),且所委托的單位主要為國有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也未發現有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對時任振興鄉村集團綜合業務部經理吳某某予以通報批評。
          45.關于南日供應點業務樓工程未按規定財審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學習,提高認識。組織責任單位全體職工對工程建設招、投標等相關制度系統學習教育,針對問題,舉一反三,深刻反思。二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結合軍供站成建制劃轉給市發改委管理的契機進行制度對接,對軍供站工程建設招標、施工、驗收環節中存在的不足,對軍供站基本管理制度(含工程建設管理制度)進行修訂、補充、完善,確保今后不再發生類似情況。三是追責問責。2021年4月13日,市發改委給予時任市軍供站站長、工程項目負責人張某某降級處分;5月7日,軍供站支部委員會對張某某予以通報批評;對負責該工程前期立項、設計、招標、審核等工作的主要經辦人員姚某某,由市發改委進行問責。
          46.關于代建工程監管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項目業務單位學習《莆田市市級政府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莆田市建設工程標后管理規定》,進一步提升業務水平。二是市聯合儲備庫項目屋面滲漏及室外散水坡地面沉降已于2020年8月整改到位。三是市聯合儲備庫項目道路水穩層碎石層問題已由設計單位進行驗算,基本符合設計要求,并在工程結算扣減相應工程量。四是莆糧集團將按代建單位建議在工程結算上報財政部門審核的時候,根據試驗報告中的相關數據,對水穩層碎石厚度不足的工程量予以核減。五是因未能認真履行職責,存在代建工程監管不到位問題,對莆糧集團副總經理佘某某予以通報批評。
          47.關于對施工監理人員在崗履職管理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收回違約金。項目業務單位市振興鄉村科技服務公司已向南日島海產品展示交易眾創中心項目原監理單位收回違約金處罰0.4萬元。二是加強學習相關規章制度。2020年12月15日,組織各子公司學習《建設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等規章制度一次,各子公司自行組織或聯合開展集體學習活動一次。2021年2月2日,向各子公司轉發莆田市國投集團印發的《關于印發<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各子公司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市國投集團相關規章條例。三是完善建設工程管理相關制度。2020年12月21日制定并印發《莆田市振興鄉村集團建設工程標后管理規定(暫行)》,明確管理規范,堵塞工程合同、設計變更、款項支付和竣工結算等方面的制度漏洞,確保工程建設工程中的流程和職責,加強對施工單位主要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到位履約管理。
          48.關于未按規定對工期延誤進行處罰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項目延期問題,集團嚴格執行相關工程標后管理規定,對工期延誤的項目綜合診斷,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承建子公司按合同條款進行罰款等處理;因客觀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工期認定,全力加快項目推進。二是甄別逾期責任,作出違約處罰。南日島東岱灣養鮑塑膠漁排項目,實際逾期83天,已按合同規定進行違約扣款16.6萬元。鄉村鄰里服務中心(東潘點)項目,實際逾期6天。根據施工合同約定,處罰金0.3萬元,該筆處罰金額已在項目保修金中予以扣除。三是強化履約監督。層層壓實監督責任,強化業務對口部門對文件履行把關力度,對在建項目工期延誤處罰等工作進行重點關注,嚴肅履行合同條款。
          49.存在領取雙重補貼現象
          整改情況:一是收回雙重補貼。荔城糧購公司已收回多領取雙重補貼;莆糧集團本部已梳理清退款明細并公示,并通知相關人員按時退還,已收回多領取雙重補貼。二是規范補貼發放管理工作,要求相關業務人員嚴格進行審核把關后才能發放。三是因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存在領取雙重補貼現象的問題,對莆糧集團綜合部負責人曾某某、荔城糧食購銷公司原辦公室負責人李某某予以批評教育。
          50.關于采購合同有瑕疵,存在合同沒有簽訂時間、法人代表沒有簽字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開展檢查。集團于2020年12月成立綜合大檢查專項小組對各子公司的各項工作開展綜合大檢查,及時對合同簽訂存在的詢價材料不完善、采購流程不規范等問題督促整改,并已整改到位。二是組織學習規范詢價。由各子公司成立采購詢價小組,并組織各子公司采購詢價小組進行學習培訓,進一步規范詢價采購流程。三是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制定印發《集中采購管理制度》,各子公司嚴格執行合同會簽流程。
          51.存在發展黨員程序不夠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轉發《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基本程序圖》到各黨支部,使黨務工作者熟悉掌握發展黨員的流程與程序要求,嚴格按照程序圖落實好發展黨員各項流程。二是于2020年12月7日組織下屬黨支部開展發展黨員業務流程的培訓,強調落實逐一表決的要求,做好會議記錄,提高黨務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三是巡察以來各支部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和上級黨委關于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意見,規范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52.關于不同年度組織生活會情況報告雷同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及《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進一步提高政治意識,嚴肅黨內生活。二是荔城糧食購銷黨支部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林某某、陳某某兩位同志作書面檢討。三是荔城糧食購銷黨支部于2020年10月26日對報告雷同和負責審核的林某某、陳某某兩位同志進行提醒談話。
          53.關于預備黨員參與黨員大會議題表決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學習,深挖錯誤根源。南日海洋公司黨支部于2020年11月2日召集全體支部黨員,開展專題學習會議,并組織全體黨員學習《黨章》從源頭上深挖工作失誤的根源。二是查擺問題責任,梳理工作流程。南日海洋公司黨支部副書記針對巡察期間提出的反饋問題作自我檢討,并對人事考察及其他黨建工作流程進行梳理并明確。三是加強黨務人員日常業務培訓。組織黨務工作者進行黨建業務培訓,熟悉掌握人事考察的流程與程序要求,提高黨務工作者業務知識能力,規范開展各項黨務工作。
          54.關于廉政風險防控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下發《關于深化開展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開展各部門各子公司及干部職工風險點排查、風險等級評定,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風險88個,對照查找出的廉政風險點和問題,集團領導小組認真進行研究分析,針對性提出防控措施93條,從崗位“點”上防控廉政風險。二是健全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制定下發《關于建立廉政風險防控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干部任用、財務管理、工程項目建設、決策議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廉政風險動態管理表。三是加強預警和防控。采取廉政責任談話、內部審計監督等方式,對班子成員及重要崗位人員在議事決策、權力運行、崗位履職、紀律作風等方面可能存在廉政風險或薄弱的環節進行預警和防控,避免廉政風險發展成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2020年度共開展廉政責任談話51人次,內部審計監督1次。
          三、巡察反饋問題的處理情況
          市委巡察五組巡察振興鄉村集團黨組織期間,未向振興鄉村集團黨組織移交信訪件、問題線索。結合巡察指出問題,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23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通報批評4人,批評教育4人,提醒談話15人(含談話提醒3人),正在辦理一件。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問題
          1.關于資產盤活不力,17宗舊糧庫未實現轉讓或拍賣成交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現有資產進行盤點,對“兩證不齊全”的資產進一步完善證件,同時對現存危房進行升級改造,做到應租盡租,避免閑置。二是按照管理權限將“3宗轉讓款尚未到位”的整改問題移交給城廂區發改局督促整改,由莆糧集團協助,城廂糧食購銷公司已發函承諾按需實時撥付剩余轉讓款,三宗協議轉讓款合計1124.84萬元,截至2021年11月,城廂區財政局已撥付601.20萬元,剩余523.64萬元未支付。三是針對17宗問題資產,分類進行整改,其中14宗屬于秀嶼區發改局,已發函至秀嶼區發改局,1宗屬于城廂區發改局,已發函至城廂區發改局,督促涉及兩家的15宗資產整改問題。對屬于莆糧集團的2宗問題資產,莆糧集團已采取租賃方式盤活資產。四是針對莆糧集團未能認真履行職責,有效盤活資產,對時任莆糧集團資產處置負責人曾某某提醒談話。
          需進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城廂糧食購銷公司承諾將于2022年6月份完成轉讓款支付;17宗資產中兩證齊全的資產因為資產地處偏僻、資產面積小等原因已流拍數次,目前部分資產采取租賃方式盤活資產,兩證不齊全的資產正在辦理相關證照以便進一步盤活資產。下一步將繼續跟蹤城廂糧食購銷公司支付轉讓款;由莆糧集團實時跟蹤秀嶼區棚戶區拆遷改造動態;對兩證齊全的資產通過其他方法進行盤活。
          整改時限:繼續跟蹤城廂糧食購銷確保轉讓款于2022年6月支付到位;兩證不齊全的資產爭取通過秀嶼區政府統一收儲拍賣。
          2.關于人員調入把關不嚴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業務學習。振興鄉村集團領導班子及中層以上干部于2020年11月5日共同學習市國資委文件《關于加強和規范企業組織人事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規范人事調配程序。二是對不規范調入人員進行跟蹤考核,選人用人上嚴把入口關,對不規范進入公司等不符合條件人員合同期內不得進一步提拔任用。三是針對該問題振興鄉村集團分管領導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進行自我批評。四是因履職不到位,造成人員調入把關不嚴問題,對時任振興鄉村集團黨群工作部副經理鄭某某予以提醒談話。
          需進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該批人員正式調入后,近些年年度考核均未出現人崗不相適情況。下一步將加強對不規范調入人員進行跟蹤考核,對于選人用人上嚴把入口關。
          整改時限:對不規范進入公司等不符合條件人員在勞動合同期內不得進一步提拔任用。
          (二)未完成整改的問題
          1.關于推進企業高質量發展不力,企業經濟效益低下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連年經濟效益低下情況,擬定到2021年年底初步實現減虧目標。①在我市國企重組階段,根據主責主業劃分將“樟林片區”項目委托國投湄控公司開發銷售,2021年已動工。2021年計劃計提收益3400萬元;②經與市財政局溝通,市財政局給予振興鄉村集團現代農業品牌建設和產業提升項目資金補助2000萬元,在“破殼消薄”資金運作上,每年加大投入鄉村振興產業資金,增加效益。二是加緊與國內農業龍頭企業深農集團開展合作,重點推進莆田海吉星振興農產品綜合產業園項目和莆田歐中花卉產業園項目,截至2021年11月,振興鄉村集團已投入11731萬元至三個項目。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海吉星、歐中種源等新投資項目尚處于前期投資階段,還未產生投資效益;對參控股公司監管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下一步,將繼續跟進項目建設進度,爭取洽談的項目早日落地、落地的項目早日建成、建成的項目早日投產;跟蹤監管參控股公司經營情況,要求及時報送財務報表、經營情況等材料,嚴格履行監管責任。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
          2.關于項目推進不夠有力,部分項目未序時完成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北京特色農產品展示項目,項目前期由于市駐北京聯絡處對工程業務和政策法規不熟悉導致進展滯后,后于2019年1月7日,由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紀要研究后開工建設,于2019年10月18日完成竣工驗收工作。二是放心食品供應平臺項目,原計劃投入500萬元,后來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將該場地掛標由第三方建設運營,節省500萬元資金,并于2019年10月份完成建設并投入運營。三是莆田市糧食儲備庫項目,儲糧工藝、信息化、智能化安裝工程在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掛標期間,因公示期答疑等工作,將原計劃2019年第三季度完成儲糧工藝、信息化、智能化安裝工程施工延后至2019年第四季度施工及驗收,其他任務均已按序時完成,該項目于2019年12月19日完成竣工驗收。四是南日島風電區海洋牧場示范單元關鍵裝備開發與應用項目未完成,該項目由福建龍源海上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負責進行試驗,待試驗完成之后,交由振興鄉村集團組織群眾開展種養,福建龍源海上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為在莆央企,我集團多次與該司溝通,力爭加快試驗進展。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項目合作單位表示正在制定風電區立體養殖整體試驗方案。下一步將繼續跟進風電區立體養殖整體試驗方案,試驗完成后,組織群眾開展種養工作。
          整改時限:2022年6月
          3.關于“破殼消薄”資金收益缺口較大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破殼消薄”項目每年有7%的收益缺口,上報市政府請求市財政在每年涉農財政增量資金中,劃出專項資金給振興鄉村集團,對鄉村振興項目給予補助。二是用對用活“破殼消薄”資金,將資金投入大項目、好項目、收益快的項目中,加快項目建設并投入運營,增加資金收益渠道:如莆田海吉星振興農產品綜合產業園項目,正在開展土地摘牌、項目設計等前期工作,項目擬投入12000萬元,目前已投入8040萬元,2022年可實現收益。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招商項目轉化落地進度較慢;海吉星、歐中等新投項目尚處于前期投資階段,還未產生投資效益,無法覆蓋“破殼消薄”資金成本。繼續跟進上級農業產業資金及相關補助及時到位,保障順利完成“破殼消薄”資金有效運作,助力我市鄉村振興。二是繼續跟進項目建設進度,爭取洽談的項目早日落地一批、建成一批、投產一批。三是繼續加大招商項目推進進度,結合振興鄉村集團主責主業,圍繞海洋經濟、三農經濟,與國內龍頭企業對接洽談,爭取取得成效。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
          4.關于項目投資效益不明顯,18個項目未產生收益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莆田市國資委所監管企業投資管理辦法》、《所出資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等制度學習,嚴格管控,科學投資、規范投資。二是加強對投資項目過程監管。做好項目運營分析及跟蹤,振興鄉村集團每月跟進各項目業主單位經營情況,發現經營上的各種問題,及時協調解決,確保項目運營良性發展。三是對18個項目進行重新梳理,采取“一項目一對策”,將項目重新評估定位,將公益性及項目前期類單列出去,補充新的好的項目進來,全面推進整改落實,確保經營性項目提升經濟效益。四是現階段振興鄉村集團投入的以下項目成效初顯:如“樟林片區”項目預計2021年計提3400萬收益;2020年5月至2021年11月底,振投公司大宗貿易項目完成貿易額143902.7萬元,收益1766.59萬元;莆糧集團完成貿易額80025.58萬元,收益約814.04萬元;工會福利產品總銷售額5663.41萬元,其中扶貧產品銷售額3787.01萬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項目投資方向相對零散,項目科技含量低,可持續發展動力不足;招商力度還不夠,招商項目落地及建設投產進度緩慢;對項目的投資分析不夠完善,對項目風險防控能力和意識不足。下一步,將嚴把主業投資方向,主攻海洋產業、食品科技和農業投資三個板塊,嚴控非主業投資,對非主責主業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做好審批流程,做到一事一批,未經批準不得開展;要繼續加大招商力度,做到“大招商、招大商”,繼續策劃引進能落地投產產生效益的項目;職能部門對重大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進行充分分析,做好市場分析,確保投資有效益。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
          5.關于資產存在流失風險,部分資產未辦理資產產權手續、被非法侵占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問題產權加快整改,每月上報資產整改情況,推進整改進度。二是重新梳理,巡察反饋156宗資產中,其中17件屬非兩證不齊問題,兩證不齊全資產實際為139宗,139宗兩證不齊全資產歸為兩類。第一類由振興鄉村集團管理的共43宗,截至2021年11月,已完成整改4宗,剩余39宗中,正在整改28宗,其中13宗由開發商統一辦理,15宗由業主單位抓緊辦理,預計2022年12月整改完畢,無法整改11宗。第二類不歸振興鄉村集團管理的,共計96宗,分別屬于后海開發公司、市儲備糧公司、市軍糧供應站和4個縣區糧購公司,據市政府紀要〔2018〕69號文件精神,后海開發公司出資人變更為振興鄉村集團,主管部門仍為后海圍墾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根據市政府紀要〔2020〕54號文件精神,振興鄉村集團旗下國有糧食企業(市儲備糧公司、市軍糧供應站、4個縣區糧購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成建制劃轉出去,2020年11月9日振興鄉村集團已分別發函至市發改委、市海洋與漁業局、4個縣區發改局,由其督促相關公司整改。截至2021年11月,完成整改17宗;正在整改14宗,無法辦理65宗。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第一類資產權證由振興鄉村集團整改,尚有39宗未整改到位,其中13宗安置房權證辦理需開發商統一辦理;4宗正在辦理征遷手續;11宗資產權證辦理稅務成本高達資產價值的50%;另11宗資產權證因歷史遺留問題等無法整改。第二類資產權證由監管單位督促整改,尚有79宗未整改到位,其中11宗資產權證需辦理資產置換;2宗資產由涵東辦收件辦理;1宗資產權證因消防驗收問題正積極協調辦理中;65宗資產權證因歷史遺留問題等無法整改。下一步,將與市國資運管集團對接,針對類似問題學習經驗做法;積極配合并督促開發商抓緊辦理安置房權證,加快辦理征遷手續,積極協調稅務局出臺相關政策,減輕企業權證辦理稅務成本,推進權證整改;商請督促監管單位加強力度督促相關單位對不歸振興鄉村集團管理的問題產權加快辦理資產權證。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
          6.關于存在“面子工程”,體驗館營收業績和公共效益不理想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明確定位。為確保南日島海洋體驗館社會效益最大化的同時實現市場化運作,經多方磋商及綜合評估,引入第三方運營商,將原南日島·海洋體驗館改造升級為集影視體驗、教育、研學、少兒文藝、平臺孵化于一體的綜合性莆田青少年影視體驗館。二是結合研學、表演體驗等加強運作。在原海洋體驗館主體結構和展館主題不變的基礎上,莆田青少年影視體驗館增設虛擬演播廳、經典影片放映廳、影片拍攝區等項目。2021年8月24日完成項目驗收工作并投入試運營。截至2021年11月,已陸續組織開展影視研學體驗、非遺文化體驗等12場活動。三是加強市場調研工作。集團對新增的投資項目進行充分的前期調查研究和全面的論證分析,確保項目建成發揮效益。四是因該項目同時存在未按規定設置下浮率、面子工程等問題,對市振興鄉村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某某予以提醒談話。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南日島·海洋體驗館是莆田市首家全面以虛擬科技為核心的現代化專業展廳,為切實提升展館市場效益,前期對接各方運營單位來展館調研,對接洽談過程中所花費時間較長。下一步,將明確展館定位。經多次磋商和綜合評估,目前已將展館改造升級為“莆田青少年影視體驗館”,并引入第三方負責運營;做好宣傳策劃。深入了解少兒演藝、影視體驗以及研學教育方面市場行情,商討展館核心業務、具體運營模式以及收益目標,利用多渠道進行宣傳造勢工作,提升市場影響力。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
          7.關于工程進度管控不力,東岱三級漁港工程僅完成工程量30%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積極對接協調省、市、區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跟進本工程重新開工獲批情況,本項目于2021年1月底獲準恢復施工。二是通知施工及監理單位恢復施工。監理單位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約本項目的監理工作,目前正協商終止監理合同。三是督促施工單位提交施工進度計劃。因施工單位長期未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多次催促施工單位提交施工進度計劃,南日海洋集團與本項目施工單位就復工工作進行現場協調,施工單位正尋求司法途徑解除合同。四是對項目業主單位負責人張某某給予提醒談話處理。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多次督促施工單位進場復工,施工單位表示現省內無正規海砂來源,外購海砂費用增加超1000萬元,已無力繼續施工,正進行司法途徑解除合同。下一步,待法院對本案件終審判決完畢并解除施工合同后,我集團將對本項目施工單位進行重新招標。
          整改時限:2023年10月
          8.關于無形增加工程成本,多支付銀行利息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莆糧集團于2020年11月2日、12月25日組織學習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規、招標文件,提高業務人員的業務水平。二是項目工程結算審核目前已送市財審中心審核。三是施工單位復函代建單位“同意所產生該部分利息,經雙方核對確認后,并在項目結算定案后的工程尾款中扣除”。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該項目工程未完成結算審核,暫時無法從工程款中扣減多產生的利息。下一步,將配合代建單位做好工程結算送審工作;督促代建單位組織對多產生利息進行核對,并確定相關金額;在完成工程結算后,督促代建單位從工程結算款中扣回多產生的利息。
          整改時限:2022年6月
          9.關于黨員組織關系轉接不及時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其中2名黨員的黨組織關系已于2020年8月轉接到振興鄉村集團直屬黨支部。二是將根據6名同志現有的黨籍材料情況予以認定,并將符合黨員身份的同志按照有關程序予以接收。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黨員原所在黨組織表示其在2017年出具過介紹信,現無法重新出具相關證明或介紹信,故振興鄉村集團在沒有相關依據的情況下,無法對該6名黨員黨組織關系進行轉接。下一步,集團將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會同黨員原所在黨組織及上級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
          10.關于對市審計局指出的‘未按時完成投資任務’‘化解企業財務風險防控措施不力’‘破殼消薄資金未能充分起到造血功能作用’‘企業虧損嚴重’‘存在規避招投標之嫌’等5個問題,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況:端正態度,對標對表逐項完成問題整改。
          一是關于“未按時完成市政府下達的投資任務”問題,分別為“東岱三級漁港項目進度滯后”、“南日島風電區海洋牧場示范單元關鍵裝備開發與應用項目進度滯后”、“筶杯便民二級漁港工程進度滯后”和“莆田市港南避風錨地工程項目未完成”,截至2021年11月,已完成“莆田市港南避風錨地工程項目”整改,尚有3個問題正在推進整改,(1)“東岱三級漁港項目滯后”詳見未完成整改的問題7“關于工程進度管控不力”;(2)“南日島風電區海洋牧場示范單元關鍵裝備開發與應用項目進度滯后”詳見未完成整改的問題2“項目推進不夠有力”;(3)“筶杯便民二級漁港工程進度滯后”,該工程原設計方案受國家政策影響,需要重新進行項目選址論證,項目選址需等秀嶼區東西筶杯陸島交通碼頭建設方案先行確定。
          二是關于“企業財務風險逐年增高,化解防控措施不力”問題,(1)于2020年7月制訂《莆田市振興鄉村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加強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實施管理辦法》,加強資產負債約束日常管理,合理控制融資規模,保持財務穩健、降低財務風險。(2)組織財務人員深化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省國資委工信廳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結合振興鄉村集團《資產負債約束管理辦法》,以資產負債率為基礎約束指標,確定符合振興鄉村集團及各子公司實際的資產負債水平。(3)加強融資政策的學習,嚴格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集團財務管理制度,利用國家政策性銀行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方面的政策導向,結合集團實際項目投資,充分發掘與政策性銀行的合作空間,加強集團資金管理,對各子公司資金收支進行預算管理,每月及時收集編制集團資金收支計劃表,合理安排,統一調配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針對“破殼消薄資金未能充分起到造血功能作用”問題,振興鄉村集團為確保破殼消薄資金有效投資,用該資金投入到重大的、前景好、收益快的項目中,并加快以下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如:莆田海吉星振興農產品綜合產業園項目,總投資額約20億元,擬打造立足莆田、輻射福建省的農產品物流體系,已于2021年1月18日工商注冊成立合資公司,正在開展土地摘牌、項目設計等前期工作,項目擬投入12000萬元,目前已投入8040萬元。
          四是針對“企業主業不突出,虧損嚴重”問題,集團重點嚴把主業投資方向,主攻海洋產業、食品農業和糧食安全3個板塊,嚴控非主業投資,對非主責主業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做好審批流程,做到一事一批,未經批準不得開展;職能部門對重大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進行充分分析,做好市場分析,確保投資有效益。
          五是“存在規避招投標之嫌”問題已整改到位,詳見問題18。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未按時完成市政府下達的投資任務”問題,受限國家政策等客觀原因,項目暫無法推行;“破殼消薄資金未能充分起到造血功能作用”和“企業主業不突出,虧損嚴重”問題,因招商項目轉化落地進度較慢,海吉星、歐中等新投項目尚處于前期投資階段,還未產生投資效益,無法覆蓋“破殼消薄”資金成本。下一步,繼續跟進上級農業產業資金及相關補助及時到位,保障順利完成“破殼消薄”資金有效運作;繼續跟進項目建設進度,爭取洽談的項目早日落地一批、建成一批、投產一批;繼續加大招商項目推進進度,結合振興鄉村集團主責主業,圍繞海洋經濟、三農經濟,與國內龍頭企業對接洽談。
          整改時限:安排專人跟進協調解決存在的客觀問題,逐步推進項目進度,爭取在2023年10月完成項目建設。
          11.對市國資委內部審計整改意見書指出的5筆掛賬問題,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通過財務及相關人員多方查找,找出5筆掛賬科目的部分相關憑證:其中2筆為莆田某某塑膠公司及大連某某輪船公司的應收款,已經由法院分別裁定終止執行;有2筆為莆田某某貿易公司及秀嶼區某油廠(糧油批發)的應收款,為原國有糧食企業合并到糧食集團的債務,目前仍未找到相關憑證;另外1筆黃某某的應收款,通過多方了解已查到黃某某目前的居住地址,計劃采取訴訟方式追繳應收款。二是咨詢律師,采取依法催收的方式進行化解。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該5筆為歷史掛賬,發生時間跨度較長,最長的有28年、短的也有18年,平均在20年以上,該5筆掛賬是糧食系統其他單位合并到莆糧集團。因債務人莆田某某塑膠公司和大連某某輪船公司無可執行財產所以無法執行,經法院分別裁定終止執行;莆田市某某貿易公司、秀嶼區某油廠債權和黃某某由于時間跨度大,相關基礎憑證資料不全,目前尚未能查證齊全問題前后關系的材料。下一步,成立專項小組,專人跟進問題進展,繼續搜集相關材料;按規定程序依法化解應收賬款。
          整改時限:爭取在2023年對5筆歷史掛賬有所突破。
          五、下一步計劃
          市振興鄉村集團將以本次巡察整改為契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加強國企黨建,持續深化國企改革,健全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持續鞏固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果。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堅持抓整改落實力度不減,對七屆市委第十二輪巡察五組反饋的問題一個都不放過,對未完成整改的問題,繼續加大整改力度,壓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措施,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二是建章立制鞏固成果。鞏固整改成果,對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推進制度化,規范化管理,進一步規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體系,防止問題反彈回潮,不斷鞏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指示和重要講話精神,要把落實巡察整改與深化標本兼治結合起來,按照“長期抓、持續抓、深入抓”的要求,加強日常性監督,著力建立常態化、長效性的制度措施,持之以恒深入推進巡察整改。

         

          
        莆田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來源:市委巡察辦 http://www.ptcdi.gov.cn/xxgk/xcgz/202112/t20211217_16895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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